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7月对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有关问题的请示》做出了明确的批复:医疗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执业行为。……
[发布日期] 2016-10-24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卫生学
[关键词] 医疗机构;服务;登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