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山路农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30MWP结合设施农业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函
[摘要] 内蒙古山路农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17年3月31日,在呼和浩特主持召开内蒙古山路农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30MWP结合设施农业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
[发布日期] 2017-04-24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设施;水土保持;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