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国电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科左后旗乌兰楚鲁40MWp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函
[摘要] 国电科左后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16年10月10日,在呼和浩特主持召开国电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科左后旗乌兰楚鲁40MWp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发布日期] 2016-12-02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水土保持;后旗;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