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盟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6]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4-2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