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废旧商品回收体系自治区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摘要]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呼和浩特海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2〕49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意见的通……
[发布日期] 2012-08-28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自治区;废旧;回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