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财政局、文物(文化)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1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认真组织学习,研究规划本辖区大遗址保护管理工作,做好项目立项、经费申请和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4-19 [发布机构] 河北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项目;专项经费;遗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