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设区市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总工会、银监分局: 现将劳动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日期] 2008-03-15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农民工;工资;拖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