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 意见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精神,做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
[发布日期] 2015-05-29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用地;站场;铁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