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82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吴智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提升普通高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将教育收费列为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的公益性服务收费,不宜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主体的行为目标。……
[发布日期] 2017-06-01 [发布机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学费;标准;普通高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