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对口支援救灾款物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纪办发〔2008〕17号)精神,省局决定从监察室、财务处抽调人员组成……
[发布日期] 2009-06-01 [发布机构]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检查;抗震救灾;物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