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函【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督导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切实把各项安全保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放射源安全……
[发布日期] 2013-04-23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安全、风险、质量和可靠性
[关键词] 安全;辐射;两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