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发布日期] 2012-02-24 [发布机构] 河北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学费;助学;在校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