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用水执法主体和农业用水缴纳水资源费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
[摘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节约用水执法主体和农业用水缴纳水资源费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接到贵厅《关于请省政府协调解决节约用水执法主体和农业用水缴纳水资源费问题的函》(冀人常办函〔2003〕21号)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
[发布日期] 2009-06-17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节约用水;水法;执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