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北省 早期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立项的批复》的通知
[摘要] 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北省早期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911号)转去,请你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精神,认真研究批复要求和内容,抓好编制保护规划,履行报批程序。……
[发布日期] 2016-07-13 [发布机构] 河北省文物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批复;国家文物局;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