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于2003年在全省开展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09-06-18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收费站;河北省政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