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辩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摘要] 厅内各处室(单位): 为作好我厅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辩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辩工作程序(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8-03-15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政策法规;答辩;应诉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