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耀华玻璃厂旧址建筑消防工程立项的批复》的通知
[摘要] 秦皇岛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耀华玻璃厂旧址建筑消防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督函〔2015〕1995号)转发你局,请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组织建设单位依据《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认真组织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发布日期] 2015-08-05 [发布机构] 河北省文物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国家文物局;文物局;批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