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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处室称谓调整的通知
[摘要]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职能变化情况,经省编委办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工业处调整为工业交通处,建交处调整为建设环保处,卫体处调整为文化卫体处,科教处调整为科技教育处,农业处调整为农业经济处,贸易处调整为外事商务处。……
[发布日期] 2009-06-18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调整;办公厅;卫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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