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士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士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省直有关单位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现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 (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4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各市、县按照规定组织好我省的项目申报工作并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0-04-15 [发布机构] 河北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地质学
[关键词] 地勘;项目;勘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