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园林局、保定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 《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7]155号,以下简称《记录办法》)已于2007年5月……
[发布日期] 2009-06-09 [发布机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违法行为;记录;建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