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永年城修缮 工程立项的批复》的通知
[摘要] 邯郸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永年城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21号)转去,请你局根据批复要求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
[发布日期] 2016-03-25 [发布机构] 河北省文物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文物保护;文物局;试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