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知
[摘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野生动物资源现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
[发布日期] 2017-07-24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野生动物;禁猎;湿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