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环保局: 为支持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顺利实施,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环保总局制定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
[发布日期] 2010-04-19 [发布机构] 河北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减排;污染物;环保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