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精神,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积极化解乡村旧债,现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通知:一、充……
[发布日期] 2009-06-15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债务;化解;乡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