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正定隆兴寺文物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的通知
[摘要] 石家庄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正定隆兴寺文物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2〕35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批复精神,尽快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维修方案,履行报批手续后尽快实施。……
[发布日期] 2012-05-31 [发布机构] 河北省文物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国家文物局;批复;尽快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