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河北省边界附近地区纠纷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领导,维护边界附近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精神和我省行政区域界……
[发布日期] 2009-06-12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副厅长;界线;行政区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