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
[发布日期] 2010-04-15 [发布机构] 河北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安全、风险、质量和可靠性
[关键词] 节能产品;推广;高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