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申遗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文物局,廊坊市文化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申遗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文物局通知精神,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及时启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 2008-10-30 [发布机构] 河北省文物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文物局;申遗;国家文物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