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委托任丘市大皓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北站路检测站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摘要] 任丘市大皓尾气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北站路检测站不再申请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的证明》,现终止委托你单位在任丘市北站路渤海石油汽车检测公司院内(北站路检测站)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业务,请将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委托证书送交我厅机动车污染……
[发布日期] 2015-03-09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沧州市;北站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