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贵安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省药品评价中心: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5〕94号)文件转发你们,……
[发布日期] 2015-07-09 [发布机构]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眼科学
[关键词] 晶明;眼用;全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