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药学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全省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323号)、(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参照卫生技术人员系列中的药学专业规定和国家GSP、GMP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度全省药学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从事药剂、药检、制药工程、医疗器械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中初级任职资格。
[发布日期] 2016-12-20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
[关键词] 评审;专业;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