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034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再注册后标签使用问题的复函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咨询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再注册后标签使用问题的函(内食药监食生〔2016〕298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6-10-11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注册;保健食品;批准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9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