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药源性兴奋剂监管工作,为南京青奥会创造良好的竞赛环境,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加强南京青奥会药源性兴奋剂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7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要严格按照《反兴奋剂条例》规定以及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 [2008]71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做到辖区内监管工作无盲区、无盲点、无断层、无遗漏,确保不留死角,坚决杜绝青奥会期间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发布日期] 2014-06-05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
[关键词] 兴奋剂;制剂;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