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给党米婵等同志记三等功的通报
[摘要]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陕组发[2008]23号文件规定,为表彰先进,激励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经研究同意,给予连续三年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党米婵、李斌、魏涛、武卫东、王宝玉等5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发布日期] 2013-03-13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局机关;广大干部教育;陕西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