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食品检测机构的通知
[摘要] 各食品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抽检工作,我局将遴选一批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必须拥有《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必须拥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资质认定证书所附的检测能力参数包括本次招标的检测品种和参数(项目); 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种类和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能力、其他辅助人员能力均能满足所招标的检测工作的需要; 有与本次招标的检测工作所规定的品种和参数的检测经历,即曾经做过相应的检测工作并发出过正式的检测(检验)报告; 曾参加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监委或国家认可委等权威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方面的比对试验、能力验证计划,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机构可优先。
[发布日期] 2014-02-18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检测;食品;证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