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局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修订红花注射液等品种说明书的文件通知
[摘要] 为控制药品使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宝鸡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红花注射液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2】243号)、《关于修订雷公藤中成药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2】298号)、《关于修订盐酸氨溴索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2】316号)、《关于修订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2】328号)、《关于修订转为处方药管理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2】339号)、《关于修订活力苏口服液等3个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2】353号)等6个文件的要求,尽快完成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发布日期] 2013-02-20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
[关键词] 食药监;说明书;修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