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业务培训会议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及《豁免提交临床试验资料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保障公众临床用械安全,根据省局201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举办全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不良事件监测业务培训会议。
[发布日期] 2012-07-23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培训;试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