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等四类产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食品监督所: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6]68号)、《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使用空心胶囊等原辅料监管工作的函》(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6]13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决定于2016年6月8日—11月30日,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等四类产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及使用非法原辅料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 2016-06-15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保健食品;抽检;非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