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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卫生局,各医疗机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我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监测制度,规范报告流程机制,推动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2-04-13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
[关键词] 监测;不良反应;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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