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广州市鼓励淘汰黄标车暨汽车以旧换新地方奖励政策的通知
[摘要] 穗经贸〔2010〕20号广州市物资再生协会,广州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各汽车生产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为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财建[2010]304号)的有关精神,决定延长鼓励淘汰黄标车暨汽车以旧换新地方奖励政策的执行时间。
[发布日期] 2010-11-01 [发布机构]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公安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黄标车;以旧换新;汽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