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核发
[摘要]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人大党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4.《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5号)5.《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6.《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函〔2013〕140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二、办理范围1.广州市辖区内采用《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规定的类别和方式处理严控废物的《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申请,还应符合省、市的规划要求。
[发布日期] 2013-04-08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严控;废物;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