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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告(废止)
[摘要]
穗府〔2004〕22号为了防治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加强我市饮食服务业污染的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 2004-06-15
[发布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油烟;饮食;服务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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