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和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和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吉工信信息化〔2013〕459号)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我们将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和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推荐基本条件 1.已列入省规划管理的特色工业园区; 2.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具备良好的两化融合发展基础,信息基础设施较完善,企业宽带接入率较高,规上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骨干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业务流程、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主要环节信息技术应用和智能化水平较高; 3.园区具有两化融合发展目标和措施,并设置相关管理机构,当地政府出台了推动园区两化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基本条件 1.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二、申报材料 (一)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申报材料 1.园区所属市(州)工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8-25 [发布机构]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两化;融合;园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