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经发局,梅河口市财政局、经济局,公主岭市财政局、经济局,各县(市)财政局、经济局: 为加强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政发[2014]10号),我们制定了《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4-06-04 [发布机构]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财政局;省级重点;经济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