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吉工信装备〔2016〕149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公主岭、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各县(市,双阳区、江源区、九台区)经济局(工信局): 为做好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6〕27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125号)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基本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申报书及相关文件到工信部网站www.miit.gov.cn自行下载),并于5月2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12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发布日期] 2016-05-12 [发布机构]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示范;信息化;试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