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
[摘要]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 吉工信安全〔2017〕301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磐石市、梨树县、东丰县、抚松县、敦化市、前郭县、大安市工信局(经济局):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吉工信网安〔2017〕101号)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工信系统企业单位“五个一工程”建设落实落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经研究选取了一批试点工业企业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 2017-08-09 [发布机构]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五个一工程;安全;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