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经济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工信厅将继续与阿里集团和百度集团合作,充分利用阿里和百度集团的电子商务平台,帮助全省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扩大市场营销份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方式 依托阿里巴巴吉林省唯一授权渠道商吉林省豪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百度集团吉林省唯一授权服务机构“长春盘古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互联网营销平台在技术、资源等方面优势,采取部分财政补贴方式,帮助省内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营销。
[发布日期] 2016-12-01 [发布机构]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电子商务;企业;吉林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