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公主岭、珲春市工信局,厅直属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平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工业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继续巩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回头看”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并结合实际逐级分解,落实到位,以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发布日期] 2015-12-30 [发布机构]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生产;工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