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吉工信办联〔2015〕42号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经济局(中小局)、财政局: 为做好“十三五”的开局起步工作,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精准支持我省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依据《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企〔2014〕393号)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重点工作,现将申报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打造和发展我省“3244”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民营经济对吉林经济振兴支撑能力,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和发展后劲,重点围绕保障民营经济运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融资环境四个领域安排引导资金。
[发布日期] 2015-10-24 [发布机构]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申报;项目;纸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