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工信(经济)局、财政局,中省直有关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依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6〕740号)和《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财企〔2014〕50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2016年专项资金支持的全部项目。
[发布日期] 2017-06-05 [发布机构]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绩效 [时效性] Effective